紫菜文学>玄幻>古墓伏尸 > 第14章-喜欢我男朋友
    沈氏每次都抵抗的貌似很激烈,实则一触即溃,边战边退,实力丝毫未损,还趁乱搜刮了不少🕍次等士族的财富,美其名曰坚壁清野,不留一钱一米一布给白贼。

    不过也有徐佑没有料准的,此次出征,都明玉没有用🌂🟤刘彖挂帅,而是从别处调来了千叶统军,二十多岁的年纪,成为一军主帅,说明此子深受都明玉的信赖,才干出众!

    千叶没有辜负都明玉的信任,吴兴之战,五万白贼在🌂🟤他手中时而迅若猛🔆⚃🎱虎,时而狡若黠狐,疾如风,势如火,所🌼向披靡。

    十月二十三日夜,白贼聚拢⛊😱兵锋🙋🈳,三路合围,将乌程围的😇⚹🖖水泄不通!

    天下震动!

    朝廷不等沈穆🟃🚜🔋之的求救,任命萧玉树为征东将军,假节,都督🞩🖴扬州、江州、南豫州、南兖州、南徐州五洲诸军事,领中军三万人🆉🍲,兵甲齐备,赶赴扬州!

    “千叶到哪里了?”

    房内灯火通明,徐佑命人用胶泥做了一幅📗简易沙盘,指画形埶,集成吴兴郡🍚🈥的山川地势,虽然时间紧迫,制作粗糙,但一目了然,让人🁬大为惊叹。

    何濡将一🏍😵面红色的小旗插到沙盘里,道:📗“阴风谷!距乌程七里,千叶的帅帐一🈵定扎在此谷!”

    徐佑审视半响,问道:“中军出动了吗?”

    冬🌺🄋至忙道:☠🀴🀽“中军六日前离开金陵,若途中没有耽搁,现在应该到了长兴县!从长兴到乌程不过三十里地,旦夕可至!”

    左彣皱眉道:“东迁呢?千叶为何不攻下东🃿🝥迁县?东迁距乌程也是三十多里,沈氏在此驻扎重兵,互为犄角,实为肉中刺,何不趁早拔去?”

    “从顾府君处得到的消息,镇守🙋🈳东迁的人叫沈🎊🏖庆!”

    “沈庆……”

    徐佑抬起头,双眸冷厉如刀,道:“就是那个自号青🌂🟤衣的沈😈孝孙?”

    冬至被徐佑的目光所🆏🎨📦慑,竟不敢直视,低垂着头,道:“是,沈青🌠衣,也有人称他为血魃!”

    沈庆,沈穆之的第五子,字孝孙,号青衣,因双目长于顶😇⚹🖖上,故有人戏谑为“魃”。他不以为耻🝌🉮,反而以魃自诩,某次出战北魏,血染征袍,又称血魃!

    徐佑永远不会忘🜥🄔记这个人,义兴之变,就是沈庆带兵率☸🄈先杀入了徐氏的坞堡,死在他刀下的亲眷不下数十🉊🅥🈮人。

    血海深仇,不可不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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