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路崎岖,两人缓缓的往上走着,轻风微微拂过还是带着些许的暑意。
今年的夏天走的有些晚,还有点恋恋不舍。
楚归闷闷不乐的在前面闷头走着,额头沁着点点汗珠,水润的眼睛显得他唇红齿白的。
真好看。
沈戍不急不慢的走在他身后,看着楚归白嫩的后颈,一粒汗珠从耳边滑落,缀在小巧的耳珠边。
一瞬间沈戍觉得自己的心跳倏地变快,随着那滴汗珠而跳动。
楚归一直是他的理想型,清秀的眉眼,小小的唇珠,还有勾人的泪痣,从当时见面开始,楚归就完完全全的长在了他最喜欢的点上。
三年过去了,楚归长开了,也更好看了。
其实沈戍知道,像他这种人应该是要离楚归远点的。
但是他总是忍不住的去逗弄他一下,像逗一只爱娇的猫儿,逼急了跳起来挠你,但是对他好点又会凑上来对你撒娇。
就像现在这样,明明气鼓鼓的在前面走,却会担心他跟不上而时不时的放慢速度。
沈戍轻笑,没有人能在拥有过一支贴心的小玫瑰之后,还能潇洒放手,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。
他也不能,但是他又必须强迫自己能。
“你一个人在后面笑什么?我长尾巴了吗?”
楚归好好地在前面走着,突然听见身后一声轻笑,纳闷的回头一看,果然是沈戍那个笨蛋。
“在看你走路,一跳一跳的,可能还真是长了尾巴吧,小跳跳虎?”沈戍扯开话题,嬉皮笑脸的躲过楚归往后扬的手。
“累了?都打不到我了,要不要沈戍哥哥背你啊。”
楚归回头,忍不住怒视着他,手已经开始不受控制的摩挲这挂在手腕上的小玉斧。
"您息怒,"沈戍一看楚归脸色不对,连忙敛神收色,“二十包长鼻王快递包邮到家,外加十斤夏威夷果。”
想了想最爱的零食和坚果,楚归最后还是忍下了这口气,转身继续往山上走。
他其实有些累了,虽然十八岁正青春,但是也禁不住一天爬两趟山,要是加上昨晚的那一次,这算是连着爬了三次响水山了。
楚归在心里给自己点了赞,果然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。
就在两人艰辛的爬山时,楚归的手机突然炸开了滴滴声。
楚归熟门熟路的点开APP,果然是灵素在那边消息轰炸。
[灵素]:怎么回事啊,楚兄你看你委托任务栏,这个任务突然取消了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