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菜文学>玄幻>会坏的 轻点 > 一十五章 、、点心
    “额,这就是你制定的方案……”沈隆看过之后很是无语,这方案和🇖我想的有🄕点不一样啊,可是细细琢磨下好像又觉得可行。

    “是的,根据数据库中已有的科学以及神秘侧相关知识,该方案🆎🎛成功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三🌟🀘点七六,是目前我所能提供的方案中成功率最高的一项。”白泽用莫得感情的🀷语气答道。

    “好吧,就是稍微麻烦了🖱🖘点,还要准备点东西,不过也没事儿,这些我都能弄到。”于是沈隆暂时改变了计划,没有马上就进入《倩女幽魂》的世界,而是♞去了《大江大河》的世界之中,这里面的一些东西小雷家的公司里就有。

    按照白泽所给的清单,把需要的东西准备好丢进随身空间里,沈隆🐙又重新回到现实世界之中,再选🛢🞆择进入任务世界。

    一道白光闪过,沈隆就从现实世界来到了《倩女幽魂》的世界之中,睁开眼🝨睛一看,只见自己身处一座市集之中,正前方是一块告示牌,告示牌上密密麻麻贴着通缉令,不少百姓都围在告示牌前看着告示议论纷纷。

    “三千两的赏银,真不少啦,应该是重犯,不知道是不是🕬周阿炳啊?”听到这儿沈隆差点忍不住笑了,哎,香江这些电影人啊,历史功底简直🛟🝥🍎弱爆了。

    古代那儿有这么多识字的人?🞱🗾♨普通老百姓都能看得懂告示?还有这三千🍌🆪💖两的赏银又算怎么一回事儿?不管哪个朝代,这钱都够在京城买个大院子还有富🔛🁒余的了,哪个朝代能这么有钱,随随便便给个通缉犯就开出这么高的赏格?

    当沈隆在心🕶🎉里默默吐槽的时候,一名捕头带人走了过来,挨个抓住围观的老百姓查看,“哎,不要走,让我看看……样子不像,没有胡子,快走📋!”

    正在这时🋨🛲,一名书生模样的人从旁边店里出来,被捕头抓住一把按在告示牌上,🆞🐪“哼,又不是,不是通缉犯就走快点,别挡着大爷我发财,走!”

    啧啧,三千两的通缉犯啊,一个小小的捕头都敢生出想法,也是牛逼了;呦,那不🛚🜽🇦是宁采臣⚹🖖💤么?这下倒是好了,省得我再费心思去找了,沈隆已经认出来了,被按在告示🀰🀚☼牌上那个书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宁采臣。

    沈隆默默地跟在了宁⛑🙫采臣后面,捕头打量了沈🙮🍴隆两眼,然后打了个哆嗦,摄于沈隆的气势🌟🀘没敢上来骚扰他,转而抓过一名路人,对着通缉令认真研究。

    宁采臣走进一家店铺⛑🙫想要去收账,🊅🍽然而他先前遇到大雨,账本已经被淋湿了,账目根本就看不清楚,🋁🖖💩这样的情况店铺掌柜自然不会认账,把宁采臣赶了出去。

    眼看夜幕将至,宁采臣无奈之下只能到处询问🙮🍴那儿可以找到免费过夜的地方🝨,棺材店的老板告诉他,城外的兰若寺就可以,从这儿向东走三里半,有座阴森的古刹就是。

    沈隆趁机凑🕶🎉了上去,“巧了,我🏻现在也想找个过夜的地方,不如我们一道去吧?”

    宁采臣打量了沈隆一番,表情有🏻些犹豫,“阁下看起来不像是缺钱的人吧?为什么不去客栈呢?”

    “运气不好,刚到郭北县就遇到了小偷,把我的钱都偷光了,只🆎🎛能先凑合一晚上,等明日去下个地方找朋友借点了。”沈隆摊开双手道。

    可能是沈隆看起来不像是坏人,宁采臣接受了他的说法,和沈隆一道向城外走去,宁采臣举着火把战战兢兢走在阴森昏暗的小路上,沈隆在心里默默地唱着歌,“🂧人生路,美梦似路长,路里风霜,风霜扑面干,红尘里,美梦有几多方向,找痴痴梦⛻幻中心爱,🏒🙥🌟路随人茫茫……”

    “兰若寺,有救了!”眼看着火🏻把要灭的时候,俩人终于到了兰若寺,可还不得宁采臣高兴,就看见两个人在那儿比剑。

    宁采臣缩到一边儿,沈隆则兴致🏻勃勃地观看起来,这🊱🔉就🔚🁏🄯是燕赤霞和夏侯吧?还真别说,他俩的剑术挺不错的,比起风清扬的剑术来又是一种风格。

    夏侯追着燕赤霞打了七年,这七年时间里,夏侯每次都输,不过燕赤霞也被他这股子固执折磨的没脾气,赢了之后俩人说起话来;宁采臣也凑了过去,说🊈些爱才是永恒的,爱才是最有力的武器之类乱七八糟的话。

    夏侯听得烦躁,转身走了,燕赤霞问起宁采臣和沈隆🊱🔉的来历🐴🄅,宁采臣说道,“我是来投宿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方便!”燕赤霞可不是一般剑客,他早就看出兰若寺有鬼怪,所以不想让宁采臣和沈隆牵连进🛢🞆来,甚至还用棺材来吓唬他俩。

    可沈隆那会儿怕这些啊,宁采臣倒是害怕,可他没钱啊,也不敢🆎🎛再走回城里,于是还是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到了夜间,宁采臣害怕地不敢睡觉,沈隆则悠哉悠哉的到外面晃悠,然后就看🄕到了树妖姥姥手下的🛢🞆女鬼是如何把夏侯给榨干的。

    啧啧,还真是刺激啊,艺术性与香艳并存,魅惑与恐怖同在,这尺度真给力啊,可惜这次忘了带手机,要不然拍下来拿回去慢慢欣赏多好啊!沈隆一边吃瓜一边感慨🇐🗩,他倒是没有去救夏侯,一来夏侯也不是啥好人,二来现在剧情还没开始呢,现在就插手干预🏒🙥🌟的话,搞不好宁采臣和聂小倩就没办法勾搭上了,这可就得不偿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