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战略轰炸机领域,中🝌美的发展方式🚽😵就截📥然不同了。
因为掌握着技术上的优势,甚至可以说,美国在轰炸机领域的技术优势更加明显,领先程度在十年左右,🐐⚬所以美国在发展新式轰炸机的时候,更注重技术优势,而且也已保持技术优势为主要目的。
对中国空军来说,轰炸机暂时还🜤🄉是“🚽😵奢侈品”。
要知道,在第二次🙪🍈🆇朝鲜🝌战争之后,中国参与的几场战争,都在本土附近,战术航空兵就能胜任绝大部分作战任务。即便在第二次印度洋战争期间,轰炸机承担了很📙🛒🛰多任务,后来也随着舰队夺取了制海权,让位于舰载航空兵。受此影响,中国空军一直没有在轰炸机上投入太多的资金。
当然,在重点发展战斗机的时候,中国空军也没有足够多的资金来🂽🔑⛡研制轰炸机。
只是,到了二零四五年,这一情况发🚽😵生了转变。
在世界大战的威🆒🏀胁下,中国空军除了需要一支足够强大的战术航空兵,🖻🗷还需要一支有足够威胁力的战略航空兵。
此外,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也给了中国空军很大的启🏍😳🅠发。
在执行战略打击任务的时候,轰炸机的作战效率比战斗机高得多,如果有足够多的轰炸机,就能降低战术航空兵的作战强度,从而减少战斗机的采购数量,减轻空📙🛒🛰军的负担,同时提高空军的打击能力。
为此,中国空军🆒🏀对新一代战略轰炸机的🆎🎘👕要求很简单:在达到基本技术要求的情况下,尽可能的降低采购与装备成本,即必须是一🗯🟄种能够大批量采购,而且空军负担得起的战略轰炸机。
问题是,鱼和熊掌不能兼得。
要想降低采购与装备成本,就不能🚣🕑有太高的技术要求,不然就得采🂽🔑⛡购大量🈳先进设备,抬高采购价格与维护费用。
正是如🉇此,空军对新一代战略轰炸🚣🕑机的技术要求并不高。
按照空军在二零四五年底发出的招标意🆎🎘👕向书,新一代战⛖🚘📩略轰炸机不要求具备超音速巡航能力,最大突防速度只需要达到两马赫,最大飞行高度在一万八千米以上,具备最先进的隐身技术,最大载弹量在三十吨左右,最大载弹时的作战半径不低于四千公里,最大作战半径不低于七千五百公里。
以二十一世纪四零年代的技🏸术水准,这些要求一点都不过分🏺🟊。🎲🕂
当然,除此之外,空军对采购价格与维护成本提出了极为严厉的🔀要求,即采购价格不得超过h-30的三分之二,保养维护成本得在h-30的基础上降低一半,地勤设备与h-3🞖0的通用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。
把这一点算进去的话,🝌空军的要求就不算低了。
当时,总共有三家集团参与竞标,其中最有经验的是西飞集团与南飞集团,因为这两家国营企业是h-30与h-20的设计单位,还是两种轰炸机的主承包商与📙🛒🛰子承包商,而第三个竞争者是龙飞集团、振翔集团与华空集团联合组建的“中国飞机制造有限公司”🅽,该公司也参与了“j4”项目的竞争♌🕙。
与“j🉇4”项目一样,🝌空军也要求三家企业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。
不同的是,最终三家企🝌业都进入了工程🆎🎘👕实施阶段,即制造原形机,参加由空军组织的对比试飞。🁸
到🌬🂋🍑二零四九年底,空军公布了对比试飞结📥果。
让外界大跌眼镜的是,🝌空军放弃了西飞集团与南飞集团,选择与中飞集团签署了工程制造合同。
当🌬🂋🍑时,空军只提出了一个理由:中飞集团的成本控制做得最为出色。
中飞集团的设计方案也是飞翼升力体结构,即整架飞机就是一副巨🂽🔑⛡大的机翼,发动机等所有设备都安放在飞📩🝟翼中。这种设计方案的最大特点是隐身性能突出,而且巡航飞行时的升阻比最优,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🆙🐂☪航程,并且灵活部署弹舱,提高了任务弹性。缺点也同样突出,即最大飞行速度只勉强达到了空军提出的要求,即便使用推力更大的发动机,提升幅度也非常有限。
当然,关键还是成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