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张哥,不管你信不信,我不是颜欢。”
前面已经无路可逃了,孟芸只好面对眼前几个体型强壮的保镖们,朝着带头的保镖表明自已的身份,明明知道她说的话很难让人相信,可心里存在着几丝侥幸。
“颜欢的头发是齐腰长发,你看我不是,颜欢的手表是百达翡丽,她一直戴着不会离身,你看我的手腕是普通的石英表,还有我的腿,颜欢的腿肯定没有疤痕,你看我……有。”
咽下最后一个字,孟芸越解释越觉得苍白无力,她从张哥以及几个保镖眼里看到了……怜悯以及同情。
他们以为她精神错乱,所以满嘴胡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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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是啊,他们怎么会相信?
谁会关注脸以外的身体,何况她跟颜欢的身高相差并不多。
在他们看来,刚才她所举的理由可以逐一反驳,颜欢可以把长头发剪短,可以把百达翡丽当掉换成普通的石英表,至于腿上的疤痕以及胎记,完全可以造假。
“小姐,你还是乖乖跟我们回去吧,不要说些乱七八糟的话。”
叫张哥的男人大概三十出头,理着小平头,身高有一米九,体格强壮,肌肉发达,眉头又黑又粗,板着脸的时候特别地凶横恶煞,然而语气里却透着几分无奈。
五年前,他从部队退伍应聘孟家的保镖工作,因为长相原因不受孟家的小姐们喜欢而心情郁闷。正当他不抱有希望地转身就走时,管家告诉他被录取了。
颜欢小姐站在阳台朝着他笑,并喊他张哥。
从那以后,他就成了颜欢小姐的保镖。
颜欢小姐虽然是孟家的养女,但孟家对这个养女却格外地怜爱,宠地颜欢小姐性格骄纵又任性。
总体来说颜欢小姐不是一个坏孩子,原本的他打算把这项保镖工作贯彻到小主人嫁人为止,谁曾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快。
看着把整个身体不断往墙壁靠的孟芸,张哥身后的三个保镖不由地吸了一口气,这小丫头长得可真漂亮又水灵。
路灯下,裸露在衣袖外面的肌肤白得发光,即使她穿着非常廉价的t恤连衣裙,也无法掩盖她身上的美丽,尤其是那双盈盈水光的眼睛,灿若繁星,一眨一眨,眨地硬汉的心里升起了几丝怜悯。
“小姐,就算你逃到再远的地方,孟家还是会一样找到你。”张哥不想对曾经的小主人动粗,放慢了粗狂的声音,好声好气地劝着。
“可是,我真的……”
“小姐,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,”张哥迅速打断了孟芸的话,“你做错了事情,付出相应的代价是必须的。”
孟芸顿时哑口无言。
作为作者,她不是不知道跟张哥回到孟家后的命运是什么?
她会失去她的手。
作为一名漫画家,她绝对不能失去她的手,那是她的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