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自己费了那么唇舌,雷加依然只是要一个“奴隶印记”,奴隶主难掩脸上的失望之情。毕竟,烙印的钱顶多也就三五个金币,甚至可以算作是购买其他训奴服务的附赠服务,利润小的可怜。
不过,能尽快把这尊瘟神送走,他宁可倒贴钱也行。想通了这一点儿,他很快就恢复了阿谀奉承之态,粗粗的脖颈从两个赤身的女奴肩膀中间探出,点头如捣蒜一般的说道:“好的,好的,只要烙印!但不知大人您想烙什么样的印记呢?”
他的两个女奴如雕塑一样定在原地,面对被自己主人当做肉盾的命运,丝毫不敢有一点违逆。两人身体上散发着让人亢奋的麝香,精油涂抹下的麦色皮肤也极具年轻活力的诱惑,尤其是两腿间的无毛之地,那道显眼而紧致的肉痕让雷加根本无法直视。
但他必须直视着奴隶主的那双鼠眼,即使这样会看光两个女奴身体的每一个部位。面对奴隶主这种生性狡诈的恶徒,如果雷加表现的稍有迟疑,就会被他看穿,从而不受他威压的制约。
两具年轻**的**挡在眼前,再加上麝香的味道,以及对异域风情好奇心,雷加感觉自己的胯部正在一寸寸的高涨。但好在自己是坐着,又有衣襟遮挡,所以并不明显。
他稳了稳心神儿,开始集中精力,思考奴隶主提出的问题。
奴隶印记是一种颇为讲究的东西,它是用一种用类似于铁匠烙铁的东西,在奴隶的手背上打上一个专有图案,凭此图案来界定私有归属的官方认可。只要打上奴隶烙印,雷加和索拉的关系就算是被官方律法所保护了。
奴隶印记跟贵族的家徽不同。贵族的家徽是指一整个家族的荣耀,本族的族人,包括这个家族的家仆,都可以佩戴的,但绝不包括奴隶。奴隶在他们眼里等同于猪羊猫狗,代表家族荣誉的家徽肯定是不能挂在他们身上的。更何况,奴隶是私有财产,同用家徽的话,反而分不清究竟属于家族里的哪个人了。
而且豢养奴隶也不是贵族阶级独有的特权,任何有钱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奴隶,不管是斗士还是平民,只有能付得起购买奴隶的钱就可以。没有人会阻止平民买一只猪一只羊,所以也没有人会阻止他们购买奴隶,这算是他们的私有财产。
四王大陆的律法是严格保护私有财产的。即使是抢掠蛮族的奴隶佣兵团,也需先办理私掠许可证,然后才能堂而皇之的把捕获的奴隶运回到四王大陆境内出售。
这一点虽然说起来有些令人愤怒,但仅从保护私有财产的角度上来说,还算是比较公道的。这同时也就意味着,只要索拉被打上雷加专有的烙印,那她就只是属于雷加,即使是被其他人抓到,看到她手上的烙印,也只能乖乖的把她送还给主人。不然的话,那人就是公然触犯律法。
雷加自己不担心触犯四王大陆的律法,也知道这世界上总是有人会钻律法的空子,但既然索拉铁了心要跟随他,而他又要去森岩城,那么给她打上奴隶烙印就比不打要好。
不同主人的奴隶,身上的烙印图案是不能重复的,否则就会被视为无效。贵族为了方便,一般会在自己的家徽图案上稍加改变,这样既能表现自己的显赫身份,又能区别于族里其他人。而平民虽然有权利购买奴隶,但实际上真能养得起奴隶的人几乎没有多少。大部分能养得起奴隶的平民,不是奴隶佣兵团的队长、团长级人物,就是专门从事此项生意的奴隶主。而他们,基本不会在自己的奴隶身上烙印的。
因为,对他们来说,奴隶就是钱,烙一次印记虽然成本不高,也能防止奴隶逃跑后找不回来,但他们更希望以高价卖掉奴隶,而不是像贵族一样把奴隶们养在家里,白吃白喝。
奴隶的第一个印记是烙在右手手背上,如果被主人送人,或者二次出售,那么就会沿着手臂再烙一个。二手的奴隶肯定会掉价,尤其是女奴,男奴至少还能干苦力,女奴要是被转手的次数多了,就只能以低廉的价格卖回到奴隶交易所来,作为受孕器,生养新一代的奴隶。
新一代的奴隶婴儿只要一断奶,就会被带走训练,从小被灌输服从的理念,所以从忠诚度上来讲,肯定是要优于他们的父母。这样的好处是省下了从奴隶佣兵手中购买的花销,也省下了高额的过路税金。
但雷加知道,这种配种生育的买卖,一般的小奴隶主不愿意干,因为大部分被转手多次的女奴在服侍她们的主人期间,都会被强迫喝一种无法受孕的“月茶”,这种由中级炼金师就能制作出来的药剂效果显著,根据配量,短则三五天,长则一辈子,都无法受孕。小奴隶主是不敢冒如此大的风险,只为了要一个奴隶和奴隶交配而生的小奴隶。对他们来说,从奴隶佣兵手里购买蛮族领地的奴隶,自己训练后再倒手卖出去,能赚的更多。
而以培育新一代奴隶的奴隶主并不是不存在。谢普曾经给雷加提过,几乎每个国家的交界处,都有一个庞大的奴隶市场,其中最大的市场,就是枫雪王国和火云王国边界上,名叫“奈何”的奴隶交易市场。
这个奴隶市场除了贩卖被奴隶佣兵团抓来的普通的奴隶之外,还用其中“品质”最好的奴隶来培育新一代的奴隶,从小就摧毁新奴本民族的信仰,训练他们接受“尽忠即可得救”的新信仰,当他们意志坚定如铁后,又教会他们使用武器、行军战法,等一切成熟后,最终将他们以比普通奴隶高的多价格,卖给那些需要被保护的达官显贵们。
新奴的作战能力不容小觑。在四王大陆历史上,发生过许多次由“奈何”培养出来的新奴团,跟正儿八经的领主公会团之间的战斗。战局一开始总是对公会团有力,毕竟公会团有完整的对战体系和后勤支援,但打到一半,公会团就承受不起人员的伤亡和损失,内部也因此产生争吵。
而新奴团的每个奴隶都不顾及自己的生命,铁血无情,加上蛮族血统天生的野性,越战越勇,即使在作战中被砍掉了腿,捅穿了胸膛,只要他们还有一口气,就会继续攻击。这样亡命的战法也确保新奴团最终获得胜利。并且一直到今天,由新奴组成的战团,仍未尝败绩。
达成这种令人惊羡战果的原因,一方面是大奴隶主们的训练方法得当,一方面是购买新奴的买主最多只敢跟领主一级的势力对抗,没有人会蠢到跟贵族的公会团或者国王的公会团作战。即便能靠新奴团打赢,也不敢。
但不管怎么说,新奴的名声被大奴隶主们造响了。几乎每个贵族都会买几个新奴来作为私人保镖,新奴们跟斗士同样优秀,但更听话,比家仆还要忠诚,不会多说一句废话,更不会背着主人干一些偷偷摸摸的事情。当然,他们的地位和身价也要高于普通的奴隶。
一个年轻貌美的处子女奴一般会卖到五百金币的高价,这里面有各层税金的成本,还有奴隶主训练的成本,但一个新奴的价格最少都要五千金币,而且绝不单卖。要买一个新奴,就必须买下至少十个成员的一整队新奴,也就是五万金币,但这仍不是最终的成交价格,五万只是买了十个新奴的身体,想要买他们得到忠诚,就必须再付五万。
为了防备这种高额利润不被购买新奴的买家攫取,大奴隶主在训练的时候就要求新奴们终身只效忠一个主人,绝不二卖,如果被主人抛弃或者主人死掉,他们就自杀陪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