乔布特朗咬了破了嘴唇,丝丝鲜血带来的咸腥味和雪茄的醇香在嘴里混合。
面对着俾斯麦的邀请,乔布特朗难以拒绝,但他的内心却在反抗着。
没错,历史上总有人需要背上污名去做一些事,这是人类文明发展中必要的一步。
正如一出戏剧,假如只有英雄,而没有魔王的话,这一定会是一部骂声遍野的戏剧,甚至不会有观众愿意去看。
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有着两面性,就如同白昼与黑夜,光明与黑暗,正义与邪恶。
世界上绝对不存在极端,而是由四大基础元素相互牵连,相互制衡。
在这芸芸众生之中,绝对不存在完全一模一样的个体,就连自然所创造的雪花也是每一片都有所不同。
人类一个复杂的矛盾集合体,而由人类所组成的社会更是如此。
人类的天性中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的两面,而现在俾斯麦的职责就是去当社会中那一个被千夫所指的坏人。
人们尊敬他,是因为他立下了赫赫威名和足够多的战功;
人们畏惧他,是因为他心狠手辣,同时又作风硬朗;
人们崇拜他,是因为他有着高超的手段和全盘的大局观,
但这一切都是踩着尸体一步一步走上来的。
乔布特朗难以劝服自己去走上俾斯麦的老路,尽管这是一个伟大的使命,但乔布特朗的心底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弄权者。
无论是在阿卡姆福利院的童年,还是在乌尔姆市的生活,他从来不敢奢望自己会做一个身处高位的人。
而且乔布特朗从小到大就接受了不少圣光教的教义,要让他去沾上同类的鲜血,他做不到。
圣光经十诫诫文第六条,不可杀人。
乔布特朗在他的一生中,从来没有想过会走上刽子手的路,他不想这么做。
他还记得在乌姆尔之殇的时候,为了自保,错手击杀了被附体的布兰顿队长。
这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重重的一笔,他因此而愧疚了很多天,但当时乔布特朗别无选择。
在那件事之后,乔布特朗暗中给自己许下了诺言,除了异教徒,绝不会去伤害无辜。
想到了这里,乔布特朗的眼神变得坚定,随后便回答道,
“抱歉,俾斯麦先生。我做不到。”
俾斯麦挥了挥手,对此似乎并不在意,
“各人都有各人的选择,每个人所背负的使命都不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