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就不是决斗,而是屠杀!”
“还有走火的风险哦不,是一定会走火!那两把决斗手枪时间太久了,准星堪忧。”
警察听着解释直摇头,索性换了个问题:“枪是哪儿来的?”
“阿尔方斯先生的。”
“对,是他的。”
警察依然摇着头:“你们之前说他巴黎歌剧院的大火烧伤去了医院,然后一直住在医院里,枪难道一直带在身上?”
“.”
两人知道问题越来越深入,不能再多嘴,便开启了一问三不知模式:“这我们就不知道了。”
“而且现场不只有两把枪,是四把”警察从他们的反应就能看出有问题,“阿尔方斯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出名的明星和艺术家,但他好歹是宫廷厨师,厨艺精湛。一位前宫廷大厨带着四把枪去巴黎歌剧院,你们觉得可能么?”
壮汉乔伊继续装傻:“我不清楚,我只是医院里工作的门卫罢了。”
“反正和我也没关系。”矮瘦的格林反问道,“说不定枪是李本先生的呢?听说他是从柏林逃难来的,有仇家追杀他,带枪防身也很正常。”
李本已死,枪的归属无从查证。想要免于刑责,阿尔方斯也肯定串好了供词,问题进了死胡同。
警察摊手再一次换了话题:“你们和死者李本很熟悉么?”
两人摇摇头:“不怎么认识。”
“不认识就敢去做助手?”
“前面说了我们在帮阿尔方斯先生解决问题,也在避免医院内发生枪战。我们,我们俩包括隔壁在接受审讯的科林纳和马罗,都在避免一场灾难。”
“我们不要褒奖,甚至没要阿尔方斯先生给予的丰厚报酬,我们只是帮忙而已,我们才是最无辜的!”
“是啊,为什么抓我们?”
“伱们犯法了!”
“冤枉啊!!!”
郊区警局并不大,四个助手被分进了两间审讯室。
他们就像说好了一样拒不认罪,还在审讯室里大吵大闹,甚至一度有将冲突升级的想法。
也许是歌剧、油画、雕塑等艺术品熏陶的影响,以及极为丰富的对抗实战经验,巴黎的警察总和其他地方的不太一样。面对混乱,他们不会使用警棍这种粗鲁的镇压工具,更多还是选择猎枪或者军刀这样的杀器。
一来可以达到瞬间稳住局面的作用,二来也可以帮忙检视对方的决心,从而判断己方施暴的强度。
不过这四位并不在意,认不认罪对他们来说都没有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