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有一匹小摩托啊,从来也不骑……”
沈棠骑在摩托背上一点儿不老实,时而引颈高歌,时而摘叶飞花。伴随着“叮铃叮铃”的铃铛声,荒腔走板的调子跟着附和,歌唱者偶尔忘词就哼哼两声代替。
“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……”
祈善终于忍无可忍:“沈小郎君,你这君子六艺中的‘乐’跟谁学的?”
简直是误人子弟。
“不好听吗?”
沈棠问得诚恳,尽管记忆不多,但她隐约记得自己应该是个歌霸,拿起话筒唱歌能倾倒一片那种。会唱歌,能画画,人类高质量女性代表(*╹▽╹*)
祈善一言难尽地看着沈棠。
后者眼神坦荡且自信,很明显,人家不仅不觉得自己唱歌有问题,还觉得他审美有问题。祈善想不出她哪儿来的自信,道:“有句言灵很应景——岂无山歌与村笛。”
沈棠疑惑:“什么?”
祈善忍笑道:“呕哑嘲哳难为听。”
沈棠:“……”
她拳头硬了!
“元良能安然长这么大,全凭运气吧?”
好好一个人,偏偏长了一张嘴!
“自然是凭实力。”
沈棠:“……”
见她表情管理失控,五官扭曲位移,祈善开怀大笑:“沈小郎君莫着急,你还年轻,慢慢学还有得救。”
约莫过了一个时辰,祈善抬头看了太阳,这会儿正是一天日头最毒辣的时候。莫说押送犯人赶路,即便是啥也不做只是干站着,汗水也会抑制不住地溢出来,打湿内衫。
“要不要加快脚程?”
沈棠道:“靠太近怕被发现。”
祈善:“以那些士兵懒散懈怠的毛病,这么大的烈阳哪里肯继续赶路?多半会寻个阴凉地儿歇歇脚,喝茶解暑。沈小郎君往茶水下这么多料,在下怕去晚了看不到好戏。”
“元良此话有理,那我先行一步,看热乎的戏,元良你就慢慢用两条腿走吧。”
沈棠一鞭子抽摩托屁股。
摩托吃痛,撒腿狂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