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别是,好走一点,或者曲折一些。
格拉斯一行人翻山越岭,走的是最危险的路线,而他们身后可没跟着克里人,完可以走更安的路线。
“我们也休息一会,分头去找点吃的。”
林耀示意大家先停下,自己则带着弓箭出去狩猎。
他们的弓已经有箭了,箭是老皮匠在路上用树枝削的,足以应付一些诸如兔子,麋鹿之类的中小型猎物。
至于狼群与黑熊,他们并不太担心。
方圆数百公里内的食肉性动物,被他们猎杀的差不多了,没死的也成了惊弓之鸟。
相比野兽,他们更要小心折返的克里人。
格拉斯他们身后,足足追着一百多名克里族战士,外加几名克里族勇士。
谁也不敢肯定,他们是否会一直追下去。
万一追到半路,有一些人选择返回,他们这群跟在后面的老弱病残就危险了,这也是林耀希望更换路线的原因。
“收获不错,猎到了一只山鸡,我都不知道这里有山鸡的!”
半小时后,林耀返回临时营地:“你们找到了什么?”
“一些野蘑菇,这东西在树林里有很多。”泰勒回答道。
“我找到了一些野菜,要是能生火就好了,山鸡炖蘑菇再撒上点野菜,简直是人间一绝。”威廉百无聊赖的说着。
“想也别想,浓烟会引来克里人,我可不想被人追杀。”
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,他也想吃山鸡炖蘑菇,但是不现实。
浓烟会引来克里人,所以他们别无选择,不管是山鸡还是蘑菇都得生吃。
幸好他们是荒野猎人,吃生肉是他们的必备技能。
换成城市里的废青,还不得吃多少吐多少。
“这只山鸡很肥,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,不说让大家吃饱,估计也能吃个七分饱了。”
林耀将野鸡抛给威廉处理,自己则坐在石头上擦拭起了步枪,念念叨叨的嘀咕着:“我想吃烤土豆了,只要生一堆火,将土豆丢在里面就行,考好之后,剥开外皮,香味能馋的人流口水!”
“先生?”
“嗯?”
林耀抬头,发现叫他的是霍克,于是问道:“有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