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菜文学>科幻>白马掠三国 > 二百九十四 快枪
    “啊啊啊啊~!该死的家伙,可敢下马一战?”在被高郅那如雨绵绵的枪术给逼得完全无法靠近后,刘豹终于忍不住骂咧起来。

    “好,如你所愿。”高郅眉头都没有皱一皱,看着二人周围无形空出来的地方,淡然的翻身下马,如今的他,有那个自信。

    “哼!”刘豹冷哼一声,下马后蓄力就狠狠的挥舞大刀,双腿前弓后箭,双手探出,沉喝一声,奔着高郅方向劈砍而去。

    高郅持枪而挡。

    “嗤——”

    不过这一次,高郅却是被击退了,坚实的地面上,被高郅他的鞋子,硬生生的磨出了两道浅浅的沟渠。

    要说单论力量爆发,高郅其实还远在这位大个子的身上,可是摩擦力这玩意不光是看力气的,还要看体重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,汉人,比力气,你可不会是我的对手!”见高郅被自己“击退”,刘豹却是忍不住大笑起来,同时,双手之上,青筋暴起,再度施加力气,压迫而去。

    “啊啊啊啊~!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淡然的看着面前脸色狰狞的刘豹,高郅抿了抿嘴,小腿后跟部,猛然发力,肌肉骤然紧绷。

    “呲”一声清响,刀枪相持中,高郅原本退后的步伐,陡然停顿。

    紧接着,在刘豹还没有收敛起来的笑容中,蓦然转为惊骇的神色。

    因为,很快他就突然发现,自己手中的大刀,赫然开始无规则的高速震动起来。

    再一看,那边高郅的手掌,已然就按在刀背上,通过刀背的旋转,他能清楚的感到刘豹的用力方式。

    于是,这等听劲的方法,对高郅来说几乎是一种本能,像刘豹这样只有一把傻力气的蛮人,自然的吃了闷亏。

    其实,如果要说武器的使用技巧,刘豹自己都清楚的知道,自己就是一个渣,只会靠着一身蛮力硬生生挥舞。

    套路来来去去,就是那么仗着力气大、气劲强悍来对敌人反复劈砍,真的碰上高郅这样的强者,无疑是要吃亏的。

    只是他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,只能硬咬着牙关,继续发力了。

    “哼。”高郅眼眸一寒,深吸一口气,视自身为一口深潭,无数杂念正飘浮在潭水中,使得潭水浑浊。

    呼吸吞吐,丝丝缕缕的寒气被吸入肺部,在两侧肺叶的枪气气罡中周转几圈,其中精华自然被吸入气罡之中,而其他气罡又被吐出,让这些气罡弥漫在身边,渐渐被吸附在身体皮肤表面。

    这个倒并非是他的什么杀招,仅仅只是高郅在尝试着一种心里的揣测,并运用这种力量,来对付眼前那个,在他看来,除了力气一无是处的蛮人。

    皮肤组织是一种多孔、多层次的人体表层覆盖物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皮肤组织并不像是内脏组织一样无隙可乘的,既然这些稀薄的气罡能渗透进皮肤,那么自然,就能在皮肤组织中留存下来。

    “咦呔!”于此同时,一股发自腹腔的共鸣开始由低到高,随着高郅呼吸的节奏越来越快,最后凝成一声爆喝!

    而他手中的长枪,枪尖有规律的微微颤动,随着他的呼吸的频率越来越快,声音越来越高,枪尖的抖动的也越来越规律,最后随着一声的大吼,枪端的抖动已经化作一个斗大的圆环,连人带枪,以枪带人,直刺中平!